Wednesday, August 10, 2011

文化快餐

管每周都去吃一次麦当劳,我从来没觉得文化快餐自己的读书习惯有什么联系。直到不久前因为孩子的一个提问,我才意到自己多年来的文化给养其实大都自文化快餐。孩子三年级Harry Porter,到在小学毕业了,睡还会常常翻看喜的章。一天他捧着书问道:“爸爸,候最喜欢读的小是什?”我的眼前顿时出一大箱小人连环画,而令我汗的是在儿时记忆里,居然就有完整地读过一本小这个记录保持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才被一本大版的射雕英雄打破。
,我从小在文学上营养不良,无于博的境界,除了要归咎于文理分科导致的补给上的失衡外,也因为古今中外的典小都早已被改影,而且所有的畅销说几乎无一例外地,很快就有影版本。其茶不思地咀嚼名著,我可以选择只花十分之一或更少的时间,去欣赏浓缩后声色俱全影像。然有触动,回过头来找原著。印象最深的例子是一部近半个世纪前的电影: 一只知更 To kill a mockingbird1962)。大, 五年前,Netflix 得到"你可能会喜欢这部电影"的推荐,并非十分情愿地来这部黑白片,但即就被故事和派克的表演所吸引。之后才知道,影改于美国高中生耳熟能的同名典小。而且,派克本色出演的那位父兼律,不仅是慈和正的化身,也是他幕生涯里最为自豪的角色。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女作家 Harper Lee 于1960 发表了这部小说,初试啼声便成绝响。如今她已年届八旬,却不再有新的作品问世。几天前又一次捧起它,我在字里行间玩味文字的皮与智慧,似乎捕捉到了她挥洒自如的述中浑然天成的美。我甚至始明白酷爱写作的她,为至今不再发的作品:知更是一颗读者珍爱,至真至善至美的宝石,也是一座无法再逾越的高峰。不能容忍人们将她其他作品的怕一点的相平庸,与这典相联系
我得承知更是我在每天取的文化快餐里,偶尔才能上的美味。它就如一颗余味悠的橄。每我迷失在网络林,无法食或消化不良,我的味蕾就渴望橄香。就把篇不起眼的博文放上文化的祭for my sanity 在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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